证券代码:300286 证券简称:安科瑞 公告编号:2018-071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 11月5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1 月5日下午14:30,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4日15:00至2018年11月4日15:00的任意时间。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08,295,0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06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22人,所持股份107,865,2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8076%;参加网络投 票的股东15人,所持股份429,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985%。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共32人,代表股份数量1,686,37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人数共17人,代表股份数量1,256,558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80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15人,代表股份数量429,812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985%。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中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08,114,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6%;反对 81,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6%;弃权9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8%。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6,1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136%; 反对81,9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573%;弃权98,3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9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291%。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07,872,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02%;反对 372,1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36%;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2%。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64,2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9692%; 反对372,1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659%;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649%。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07,872,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02%;反对 422,1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64,2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9692%; 反对422,1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03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107,879,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67%;反对 365,1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1%;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2%。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71,2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3843%; 反对365,1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508%;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649%。 (五)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108,053,7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72%;反对 141,6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8%;弃权99,65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 小 股 东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445,10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5.6934%;反对 141,6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974%;弃权 99,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091%。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07,872,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02%;反对 323,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90%;弃权9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8%。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 小 股 东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264,25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74.9692%;反对 323,8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2017%;弃权 9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291%。 (七)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08,046,7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08%;反对 149,9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5%;弃权9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8%。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 小 股 东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438,10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5.2783%;反对 149,9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926%;弃权 9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291%。 2、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 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08,075,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70%;反对 121,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2%;弃权9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8%。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66,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654%; 反对121,5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055%;弃权98,3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9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29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杨钊、律师吕兴伟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 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 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