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瑞: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11-06
证券代码:300286 证券简称:安科瑞 公告编号:2018-072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18年10
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
预案》,该议案已经2018年11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计划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
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回
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6000万元,且不低于(含)人民币3000万元,回
购股份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8.50元/股。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
民币6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8.50元/股的条件进行测算,
预计回购股票数量约为705.88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约3.26%。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含)
人民币8.50元/股的条件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票数量约为352.94万股,占公司
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约1.6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
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1、
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
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2、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
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
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
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
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育绿路253号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2月20日,每日8:30-11:00;
13:30-16:00
3、联系人:罗叶兰、石蔚
4、联系电话:021-69158331
5、传真号码:021-69158330
6、邮政编码:201801
特此公告。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