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安科瑞: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9-03-30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配合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现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长期激励体系和约束机制,鼓励激
励对象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整个公司经营和管理活动围绕公司的战略目标展开,保障公司
业绩长期、持续、健康的发展,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考核原则
    以关键绩效指标和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客观标准和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公开。
    以为公司创造价值为核心,绩效目标与部门和个人的职责相结合,保证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得
以层层分解和执行。
    三、考核对象
    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及职责
    1、股东大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
    2、董事会负责考核事项的管理。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与审核考核工作。
    4、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
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考核指标
    1、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9-2021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批解除限售期             以 2018 年为基数,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第二批解除限售期             以 2018 年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三批解除限售期             以 2018 年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若预留部分在 2019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0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1
            第一批解除限售期             以 2018 年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二批解除限售期             以 2018 年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第三批解除限售期             以 2018 年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
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股权激励对象须与公司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书》、《股权激励对象岗位责任书》等规定激励条
件的法律文件,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个人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其所对应考核的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
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考核程序
   每年度末至下一年度初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由人力资源
部负责具体考核组织实施,对考核数据统一汇总、核查、分析,并形成绩效考核相关文件,提交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八、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1、考核结果反馈
    每次考核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各部门统一将考核结果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
案,同时反馈至被激励对象本人。
    激励对象对考核期内考核结果有重大异议,可在获知考核结果后 15 天内,填写《考核结果申
诉表》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须
及时调查相关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做出处理。
    2、考核结果应用
    (1)考核结果达到合格以上(含合格)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解锁条件之一。
    (2)考核结果直接影响考核对象的年终奖励、职务变动、晋升任命和培训学习等方面。
    3、绩效考核记录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记录保存期 10 年。
    (2)、绩效记录上须经考核对象签字确认。


                                              2
九、附则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2、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