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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科瑞: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0-11-24  

                        证券代码:300286          证券简称:安科瑞          公告编号:2020-062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

                    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吴建明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
朱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留有
库存股4,300,060股,公司目前总股本为214,939,625股,本文中计算相关股份数
量、比例时,总股本均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剩余的股份
210,639,565股。
    2、持本公司股份16,679,4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9185%)的股东吴建
明先生计划于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6月15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不超过总股本的0.9495%)。
      持本公司股份12,991,45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1676%)的股东、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芳女士计划于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6月15日期间以
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股(不超过总股本
的0.712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一)股东的名称:吴建明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吴建明持有公司股票16,679,436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9185%;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679,436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9185%。
    2.(一)股东的名称:朱芳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朱芳持有公司股票12,991,452股,占
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1676%;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47,863股,占目前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41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吴建明;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减持数量和比例: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6月15日计划减持
数量不超过2,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495%;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股份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2012年吴建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对于股份锁定曾作出如下承
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
份。
       吴建明先生已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二)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朱芳;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减持数量和比例: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6月15日计划减持
数量不超过1,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121%;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股份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2012年朱芳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对于股份锁定曾作出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朱芳女士已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吴建明先生、朱芳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
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
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
展情况。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吴建明先生、朱芳女士将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吴建明先生、朱芳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
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吴建明先生、朱芳女士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