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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科瑞:安科瑞关于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2年3月)2022-03-31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章程修订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备注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480.0125 万元。                21,471.6125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1,480.0125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21,471.6125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为:普通股 21,480.0125 万股。     为:普通股 21,471.6125 万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二十九条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   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 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

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   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

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     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

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形的除外。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

提起诉讼。                        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     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    权性质的证券。

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
                                    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

                                    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

                                    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

                                    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

                                    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

                                    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

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     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

开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

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即

(即 5 人)时;                     6 人)时;

……                                  ……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董事会确定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的其他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董事会确定
                                      股东大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的其他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
       股东大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
                                    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应当按照法律、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
                                    视为出席。
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
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
                                    由,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
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
                                    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
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公

                                    告并说明原因。

第四十八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第四十八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      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

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 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
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 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     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 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

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

反馈意见。                         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

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     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

关股东的同意。                     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   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

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

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    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

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     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

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

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     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

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   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

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

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 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

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

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

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   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   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

                                 料。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以下内容:                       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

议期限;                         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提案;                           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股东;                           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

的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电话号码。                       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或补充通知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   间及表决程序。

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       股东大会通知和/或补充通知中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   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

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   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

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的,应   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

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   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投票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

大会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   确载明网络或其它方式的表决时间

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及表决程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现

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上午

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3:00。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

       股权登记日与股东大会召开日 的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

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 间。

更。                                    股权登记日与股东大会召开日

                                    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

                                    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

                                    更。

第七十五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       第七十五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

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以特别决议通过:                    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资本;                              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

散和清算;                          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五)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

股计划;                            计划;

       (六)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六)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一)项、第(二)项的原因回购      (一)项、第(二)项的原因回购

本公司股票。                        本公司股票。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

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      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

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      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

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决权。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决权。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
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
                                    第二款规定的, 该超过规定比例部
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
                                    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
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
                                    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
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
                                    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
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
                                    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
制。
                                    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

                                    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
                                      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

                                      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

                                      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

                                      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

                                      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删减条款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
                                                                          (后续各条
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
                                                                          款序号 及条
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款内容中的
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
                                                                          索引序号依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次调整, 下

                                                                          同)

                                      第八十八条 ......
第八十九条 ......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
                                      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
 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
                                      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
 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全部董事由 成,其中独立董事 5 名。全部董事由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对外借款、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

       ……                           项;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
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决定聘任或者解

     ......                       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    对外捐赠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

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    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 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

会批准。                          东大会批准。

     ......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     新增条款

                                  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

                                  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

                                  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