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瑞:安科瑞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6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 我们作为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安科瑞电气股份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
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
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公司独立董事审核了《安科瑞电气股份公司第四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经核查相关资料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
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
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
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
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4、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通过。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独立董事:王金元、姚军、李仁青、刘捷、杜毅威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