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瑞:安科瑞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2-05-11
证券代码:300286 证券简称:安科瑞 公告编号:2022-046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
年5月11日下午14:30在上海市嘉定区育绿路25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鉴于目前上海疫情防控的情况及要求,公司在原有现场会议的基
础上增加了视频会议方式;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中先生主持。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上午9:15—下午15:00。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名,代表股份90,466,602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11,627,525股的42.7480%。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
90,463,0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11,627,525股的42.74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1人,代表股份3,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11,627,525股的 0.0017%。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3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211,627,525股的0.06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11,627,525股的0.06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
股份3,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11,627,525股的0.001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了本次会
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罗叶兰女士、宗寿松先生、方严先生、张士全先生回避本议
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22,0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罗叶兰女士、宗寿松先生、方严先生、张士全先生回避本议
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22,0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罗叶兰女士、宗寿松先生、方严先生、张士全先生回避本议
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22,0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吕兴伟、律师周正杰通过视频方式出席并见证本次
会议后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