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瑞:安科瑞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毅威)2023-03-18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
本人作为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规定,
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在任职期间,2022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均以通讯方式
出席。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维护了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在任职期间,2022年度公司以现场方式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了会
议。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程序,内容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其他独立董事一
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具体如下:
1、2022年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发表了《关于安科瑞电气
股份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独立
意见》;
3、2022年6月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发表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批解锁条件成就可解锁的独立意见》;
4、2022年8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发表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预
留授予部分第三批解锁条件成就可解锁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
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了各个委员会责任和义务如下:
(一)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
并于公司的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对公司未来产品的研发方向、市
场开拓重点、未来发展规划等战略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分别对公司和子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件
的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
况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
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五、维护股东权益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和公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详实听取相
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
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职责,注重自身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保护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自身履职的能力。
七、其他工作
2022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也没有独立聘请外
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帮助工作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
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本人也衷心希望公
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
特此报告,提请各位董事审议。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杜毅威
2023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