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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利信: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明照)2021-04-2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明照)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

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

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
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
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其他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
及弃权票。
    公司 2020 年度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在本人 2020 年 10 月 9 日担任独立董事
后,召开了 3 次董事会及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召开股东大   出席股东大
   会议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3             3           0         0          1            0

    二、2020 年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在2020年度任期内,本人发挥了独立董事专业优势,对公司各项事项积极研
究分析,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并就公司的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于2020年10月9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关于选举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进行
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于2020年12月9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变更公
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
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人认为公司2020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
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三、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召集和主持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绩效考评情况以及考核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职能。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任职资格等进行综

合考评,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时,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针对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表独立建议。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对公司发展经营情况发表独立建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信息披露工作。本人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

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的履

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

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人员管理、岗位

职责考核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传媒、网络对于公

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0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
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1年,本人将抽出更多的时间了解

公司业务,学习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继续本着诚信和

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做大做强,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明照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