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飞利信 股票代码: 300287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杨振华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 号飞利信大厦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曹忻军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 号飞利信大厦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陈洪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 号飞利信大厦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王守言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 号飞利信大厦 股权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变 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飞利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目录 ................................................................................................................................2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0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1 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 公司、飞利信、上市公司 指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杨振华 姓名 杨振华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6407******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 号飞利信大厦 12 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曹忻军 姓名 曹忻军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7101******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 号飞利信大厦 12 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 3:陈洪顺 姓名 陈洪顺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1195412******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 号飞利信大厦 12 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 4:王守言 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姓名 王守言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6802******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 号飞利信大厦 12 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是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公司股份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振华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最高人民法院 (2020)最高法民终 1294 号和(2020)最高法民终 1295 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就生效的判决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处置杨振华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对流拍的股份以流拍价抵偿债务。 2、信息披露义务人曹忻军先生减持股票为偿还债务。 3、杨振华先生于 2017 年 5 月-11 月期间通过股票质押业务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 司股票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银河证券采取司 法手段回收债权,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处置该部分质押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被冻结,且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除上述事项外,不排除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飞利信股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 义务人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王守言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为 259,555,9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0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 陈洪顺先生、王守言先生合计持有飞利信股份 178,246,2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2%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变动数量为 81,309,665 股,变动比例为 5.67%,详情如 下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明细表》所示: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明细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合计 信息披露 股权 合计持股 持股 义务人持 登记日 杨振华 曹忻军 陈洪顺 王守言 数量(股) 比例 股数量变 (%) 动原因 2021.10.19 154,515,184 55,527,600 41,911,225 7,601,944 259,555,953 18.08 — 2021.11.11 114,764,309 55,527,600 41,911,225 7,601,944 219,805,078 15.31 司法拍卖 2022.01.17 114,764,309 41,881,910 41,911,225 7,601,944 206,159,388 14.36 集中竞价 2022.01.18 86,851,209 41,881,910 41,911,225 7,601,944 178,246,288 12.42 司法拍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如下: 姓名 持股数 限售股份(股) 无限售流通股份 质押股份数量 冻结股份数量 杨振华 86,851,209 62,351,209 (股) 24,500,000 49,560,000 86,851,209 曹忻军 41,881,910 41,645,700 236,210 0 41,881,910 陈洪顺 41,911,225 31,433,419 10,477,806 0 41,656,885 王守言 7,601,944 0 7,601,944 0 7,601,944 合计 178,246,288 135,430,328 42,815,960 49,560,000 177,991,948 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 6 个月内,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买卖飞利信股票的情形,详情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占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备注 (元) (股) 总股本比例 杨振华 集中竞价 2021.8 5.47 4,488,300 0.31% 公告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披露 王守言 集中竞价 2021.9 4.85 7,590,443 0.53% 公告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披露 曹忻军 集中竞价 2022.1 6.91 13,645,690 0.95% 公告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披露 合计 -- -- 25,724,433 1.79% 上述公告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 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 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 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飞利信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李婷 3、联系电话:010-62053775 4、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 号飞利信大厦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签字): 杨振华 曹忻军 陈洪顺 王守言 日期:2022 年 1 月 20 日 1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 上 市 公 司 北京市 称 公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飞利信 股票代码 300287 信息披露 信 息 披 露 义 杨振华、曹忻军 义务人注 务人姓名 陈洪顺、王守言 册地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 无 一 致 股份数量变 有 无 □ □ 行动人 化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 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 否为上市 是 否 □ 上市公司第 公司实际 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 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权益变动方 执行法院裁定 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被司法拍卖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 有 权 益 的 股票种类: 流通 A 股 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259,555,953 股 (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之日 2021 占 上 市 公 司 年 10 月 21 日) 已 发 行 股 份 持股比例: 18.08% 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 流通 A 股 露 义 务 人 拥 合计减持股份数量: 81,309,665 股 变动比例: 5.67% (此变动比例 有 权 益 的 股 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之日 2021 年 10 月 份 数 量 及 变 21 日至今的持股变动比例。) 动比例 合计持股数量: 178,246,288 股 持股比例:12.42%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月内继续增 持 1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否 □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 是 否 需 取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不适用 批准 1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附表《简式权益变动书》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签字): 杨振华 曹忻军 陈洪顺 王守言 2022 年 1 月 20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