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信: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2-05-16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2-03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配合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保护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
安全,同时依法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
相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优先选择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公司
建议股东优先选择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2、以现场、网络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为便于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决定以现场、网络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在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17:00前,按照股东
大会通知要求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提供通讯接入方式,通讯方式参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未在登记时间内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通过网络投票方
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以现场投票及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方便广大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到9:25,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到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
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2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本公司邀请的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九层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号如下: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1 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
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7.00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 2022 年薪酬的议案》 √
9.00 《关于确定公司监事 2022 年薪酬的议案》 √
在审议《关于<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时,公司独立
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中均属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
者 (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单独计 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9: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12层,北京飞利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
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
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
年5月17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行使
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婷女士、程雅倩女士
2、联系电话: 010-62053775 /010-62058123
3、传真: 010-60958100
4、 Email:phls@philisense.com
5、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12层
6、邮编:100191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
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
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6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地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股东投票代码:350287;投票简称:飞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飞利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
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会议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
1.00 √
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
2.00 √
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
3.00 √
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拟不进行利
5.00 √
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
6.00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 √
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7.00 √
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 2022 年薪
8.00 √
酬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监事 2022 年薪
9.00 √
酬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
每一提案的表决意见限选一项,对同一提案不得有两项或多项表决意见指示。打
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签署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2、法人股东受托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
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参与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