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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利信: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2-05-18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2-03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已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方便
广大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
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 号飞利信大厦 9 层多媒体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振华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到 9:25,9:30 到 11:30,下午 13:00 到 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 9:15 到 15:00 的任
意时间。


                                      1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现场会议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情况如下: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 络投票的股东共 33 人, 代表公司股份
217,187,92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132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9 人,代表公司股份 212,206,988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7851%。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4 人,代表公司股份 4,980,933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3470%。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26 人,代表公司股份 34,964,433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2.4361%。
       以上股东均为出席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
人。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为216,753,921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2%;反
对票为434,0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8%;弃权票为0股,
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34,530,4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7587%;反对票为43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413%;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为216,733,921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0%;反
对 票 为434,000 股, 占 参 加会 议 的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0.1998% ;弃 权 票 为
20,0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34,510,4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7015%;反对票为43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413%;弃权票为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0.0572%。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为216,695,621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3%;反
对票为492,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7%;弃权票为0股,
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34,472,1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5920%;反对票为49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4080%;弃权票为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为216,695,621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3%;反对
票为492,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7%;弃权票为0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34,472,1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5920%;反对票为49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4080%;弃权票为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3
份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票为216,695,621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3%;反对
票为492,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7%;弃权票为0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34,472,1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5920%;反对票为49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4080%;弃权票为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票为216,695,621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3%;反对
票为492,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7%;弃权票为0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34,472,1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5920%;反对票为49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4080%;弃权票为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为216,675,621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1%;反
对票为512,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9%;弃权票为0股,
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34,452,1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5348%;反对票为5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4652%;弃权票为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2022年薪酬的议案》


                                   4
    同意票为216,675,621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1%;反
对票为512,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9%;弃权票为0股,
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34,452,1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5348%;反对票为5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4652%;弃权票为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2年薪酬的议案》

    同意票为216,675,621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1%;反
对票为512,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9%;弃权票为0股,
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34,452,1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5348%;反对票为51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4652%;弃权票为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文胜律师、马鹏瑞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
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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