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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玛信息: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4-08-14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被保荐公司简称: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朗玛信息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宏源证券”)

保荐代表人姓名:占小平                   联系电话:13611287574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晶                     联系电话:1391179167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0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是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2014 年上半年,公司有较多投资
                                      活动:
况
                                          (1)2014 年 1 月 13 日,朗玛信
                                      息以自由资金收购贵阳动视云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动视云科技”)股
                                      东张鹤翔持有的动视云科技 51%股
                                      权。动视云科技是以基于云计算架构
                                      的电视游戏开发及运营为主的科技企
                                      业,此次投资是公司对电视游戏领域
                                      的探索,无论是在业务形式还是在投
                                      资管理模式上都将存在一定挑战。此
                                      次合作将产生的收入尚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尚不能
                                      预计。
                                          (2)2014 年 3 月 18 日,朗玛信
                                      息与广东太平洋技术创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太平洋创业”)共同发起
                                      设立 “拉萨朗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朗游资本”)。朗游资本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朗玛公司
                                      与太平洋创业出资比例均为 50%。朗
                                      游资本对手机游戏领域的投资能否成
                                      功具备不确定性,存在一定风险。此
                                      次合作将产生的收入尚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尚不能
                                      预计。
                                          (3)2014 年 6 月 26 日,朗玛
                                      信息与西藏数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西藏数联”)代表的交易对方签
                                      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重组框

                                  2
                                       架协议》,拟向西藏数联、顾晶、张孟
                                       友和 24 名核心员工以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启生信息
                                       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5 名其他
                                       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此次交易总额的
                                       25%。此次交易完成后,朗玛信息将持
                                       有启生信息 100%股权。
                                           此次交易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因
                                       素和风险事项包括:审批风险、交易
                                       终止风险、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大的
                                       风险、前次股权转让的行业主管机关
                                       审批风险、收购整合风险、业绩承诺
                                       和补偿不足的风险、商誉减值的风险、
                                       募集配套资金失败风险、标的资产经
                                       营相关的市场竞争加剧风险、与现有
                                       基础电信运营商合作关系不稳定的风
                                       险、核心人员流失风险、股市波动风
                                       险、其他风险等。
                                           为保证公司的经济效益,保障全
                                       体股东的利益,提请朗玛信息加强对
                                       新设合资子公司和投资公司的监督管
                                       理,降低运营及投资风险,减少未来
                                       收入的不确定性。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
                                           包括《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关于
                                       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2013年度
                                       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3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4年7月23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基于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包括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其他相关规定等,进行重点事项
                                       专项培训:
                                       1、上市公司董监高任职行为规范,包
                                       括董监高勤勉尽责义务、董监高内幕
                                       信息保密义务、对董监高监管及法律
                                       责任、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董监高与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等。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买卖股
                                       票行为规范,包括规范对象、买卖股
                                       票注意事项等。
                                       在此基础上,结合四川圣达董事兼总
                                       经理佘某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被市场
                                       禁入并罚款、山河智能高管敏感期卖
                                       股被通报批评、 中山公用重大资产重
                                       组内幕交易案、 康强电子副董事长减
                                       持未及时披露被公开谴责等案例进行
                                       了具体分析。

                                   4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未
                                                                   —
                          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有效,未发现存在
                                                                   —
执行                      重大问题。
3.“三会”运作           公司三会运作规范,未发现存在重大
                                                                   —
                          问题。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
                                                                   —
变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及使用
                          管理制度;本持续督导期内,未发现         —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存在异常。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见5、(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
                                                                   —
                                        整改情况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见5、(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
                                                                   —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整改情况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积极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配合宏源证券及保荐代表人的工作,            —
况
                       不存在重大问题。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公司面对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能及
                                                                   —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时作出应对。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5
                                                   是 否 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伟及其关联股东朗玛
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股东黄国宏、靳国文、肖文伟、
刘玲、史红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伟、黄国宏、靳国文、刘
玲、史红军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       是           —
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社区性语
音增值业务,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均不从事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为避免同业竞争
                                                     是           —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王伟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不从事任何
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3、控股股东为确保公司独立性出具的承诺:公司控股
股东王伟为确保公司独立性,承诺其本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影响朗玛信息的       是           —
独立规范运作,也不会通过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行为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6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关于避免占
用资金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伟承诺
其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不滥用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权利侵占公司的资金、资产。          是         —

作为与公司同受王伟控制的企业,朗玛投资也出具了
《承诺函》,承诺其在作为公司关联方期间不占用公
司的资金、资产。

5、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作为股
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质押、冻结
的承诺: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声明,没          是         —

有以任何方式将所持公司的股份或其任何部分设置质
押担保,该等股份也没有被司法机关依法冻结,且基
于该等股份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任何法律障碍。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五险一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王伟承诺若朗玛信息被要求为其员工补
缴2011年2月之前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住房公积
金、生育、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以下简称
“五险一金”),或因上述“五险一金”缴纳问题受
                                                        是         —
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处罚,其本人将全额承担该部分补
缴和被处罚的损失,保证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且将促使公司从2011年2月起全面执行法律、法规及规
章所规定的“五险一金”有关制度,为全体在册员工
建立上述账户,缴存上述“五险一金”。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保荐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无

                                      7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8
    (此页无正文,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14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盖章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2014 年 8 月 13 日
                           占小平




                                                        2014 年 8 月 13 日
                           吴 晶




保荐机构: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13 日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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