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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玛信息: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5-03-20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针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本次拟向包括公司王伟先生等 3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其中,王伟先生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王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40,83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6.25%。因此,公司本次向王伟非公开发行股票
构成关联交易。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1、王伟符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对象资格;
    2、该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征得我们的事先认可;
    3、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王伟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以及王伟与公司签
订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
易以及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同意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王伟均回避
了对上述相关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独立董事:张克   赵志军   王欣
                                                   2015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