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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玛信息: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1-17  

						证券代码:300288          证券简称:朗玛信息         公告编号:2017-002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 月 17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17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
15:00至2017年1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31号国家数字内容
产业园二楼朗玛信息第一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 337,941,402 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共 25 人,出席股东代表所持(代表)股份 212,349,8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62.8363%。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 9 人,出席股东代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 212,265,5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2.811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4,35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0.025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2,273,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1%;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251,1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279%;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2.1 审议通过了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212,268,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5%;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弃权
5,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245,4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830%;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21%;弃权 5,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449%。



   2.2 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212,273,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1%;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251,1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279%;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2.3 审议通过了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212,273,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1%;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251,1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279%;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2.4 审议通过了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212,273,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1%;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251,1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279%;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2.5 审议通过了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212,273,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1%;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251,1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279%;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2.6   审议通过了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212,273,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1%;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251,1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279%;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2.7 审议通过了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212,273,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1%;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251,1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279%;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2.8 审议通过了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212,273,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1%;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251,1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279%;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2.9 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212,273,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1%;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251,1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279%;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2.10 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212,272,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6%;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249,9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763%;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21%;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1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2,272,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6%;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249,9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763%;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21%;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1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2,272,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6%;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249,9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763%;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21%;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1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2,273,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1%;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251,1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279%;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2,272,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6%;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249,9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763%;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21%;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16%。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
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2,272,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6%;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249,9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763%;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21%;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1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贵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
款实施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2,273,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2%;反对 72,7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3%;弃权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251,2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322%;反对
72,75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60%;弃权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418%。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2,272,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6%;反对 74,0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9%;弃权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249,9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763%;反对
74,05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19%;弃权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418%。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 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2,280,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2%;反对 59,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弃权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2,257,65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093%;反对
59,4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24%;弃权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8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卜祯律师、宋勇鹏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
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