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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玛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3-23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7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6 年度合并报表当年实
现可分配利润 72,051,928.50 元,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37,941,4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0.6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20,276,484.12(含税),剩余未分配
利润 351,170,429.95 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2016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违反《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未损害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
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对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
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的《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6 年度)》,我们认为: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
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
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同意该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16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六、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
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为
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
的能力。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的审
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2017 年度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审计报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子公司贵阳市医药电商服务有限公司为贵州康心药业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子公司贵阳市医药电商服务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贵州康心药业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的目的是支持其经营发展,贵阳市医药电商服务有限公司对贵州康
心药业有限公司有绝对控制权,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
害贵阳市医药电商服务有限公司及公司的利益。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景伟   王 迅    吴 锋

                                           2017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