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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玛信息: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志军)2017-03-23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志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规定,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
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16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6年度履行
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6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
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
极的作用。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
弃权票。
   公司 2016 年度召开了 9 次董事会,6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未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未出席


 赵志军       8            1          0           1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6 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
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本年度,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
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6年1月18日,在第二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
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16年3月29日,在第二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6 年 4 月 24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控股子公司贵阳
市第六人民医院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贵阳叁玖互联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基于
互联网的疑难重症二次诊疗合作运营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以及续聘 2016 年度审
计机构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对关于 2015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公司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专项报告、关于
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控股子公司贵阳市第六
人民医院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贵阳叁玖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签订基于互联网的疑
难重症二次诊断合作运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6 年 6 月 20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增资参股子公
司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16 年 7 月 22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增资参股子公
司贵阳市医药电商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

        2016 年 8 月 10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6 年上半年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以及 2016 年上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6 年 9 月 13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控股子公司
贵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有限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

     2016 年 12 月 1 日 ,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符合
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相
关事项、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结余资金(含利息)用于支付广州启生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现金对价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
定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公司薪酬方案的审议,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监督公司薪酬政策执行情况,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有的作用。

    同时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履行主要职能,勤勉
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
季报和半年报等定期报告事项进行了审阅。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了解公司的财务情况,向
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
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公司与股东。
    3、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以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联系,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
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
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
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
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
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其他情况
    1、本年度未发生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期已满,本人于
2017 年 2 月 21 日换届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将会继续关心公
司的发展情况,衷心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
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赵志军
                                              2017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