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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玛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1-20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7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贵阳市医药电商服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贵
州康心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贵阳市医药电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电商”)
的全资子公司贵州康心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心药业”)提供担保目的是
为了其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派驻了董事、财务人员等,保
证了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同时医药电商股东吴文
生同意对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没有新增额度,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
深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我们同意公司为医药电商及康心药业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总额不
超过 11,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景伟     王迅    吴锋
                                                        2017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