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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玛信息:独立董事关于收购贵州拉雅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3-30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贵州拉雅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
                 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在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发出前,对公司收购贵州拉雅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州拉雅”)部分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对该
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在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相关事项及资料的有关内容已取
得我们的认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规定审议程序。

    2、贵州拉雅科技有限公司已实际开展业务,本次交易后成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有利于增强贵州拉雅的资本实力,促进其业务发展。本次投资的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景伟    吴锋   王迅

                                                      2018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