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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玛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4-13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

                      申请文件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进行了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申请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
量了市场环境和相关要求等变化的因素,具体结合分析公司的情况后作出的决议。
公司已通过银行贷款、自有资金先期投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
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本次《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
案》。




                                         独立董事:刘景伟     王迅    吴锋
                                                         2018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