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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玛信息: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2020-04-01  

						证券代码:300288            证券简称:朗玛信息       公告编号:2020-019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
                     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督
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
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现将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2018 年 12 月 1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了《关于对贵阳
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 140 号,以下简称
“《监管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你公司、吴文生和贵阳市医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贵阳市医药
电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电商”)34.30%、30.00%和 35.70%的股权,医
药电商为你公司的参股公司。2017 年 2 月,你公司与吴文生签订具有固定期限的
一致行动协议后,将医药电商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并确认了 2.25 亿元的股权重估
收益。我部关注到前述一致行动协议约束力有限,将医药电商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的依据不充分,在 2017 年半年报问询函及后续监管中多次质疑相关会计处理的
合规性和谨慎性,但你公司坚持在半年报和三季报中将医药电商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持续确认大额重估收益。2018 年 1 月,你公司仍然按照并表医药电商的口径
披露了 2017 年度业绩快报,预计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
简称“净利润”)为 3.25 亿元。2018 年 2 月,我部再次发出问询函,要求你公司
结合一致行动协议的期限、对医药电商的经营管理参与情况等因素说明你公司能
否对医药电商实施有效控制,并表处理是否具有充分依据,并就此约谈了你公司
年审会计师。

    在我部持续监管督促下,你公司直至 2018 年 4 月 10 日才披露业绩快报修正
公告,不再并表医药电商,将 2017 年净利润修正为 1.02 亿元,并于 4 月 20 日披
露《关于定期报告更新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将 2017 年一季度、半年度和前三季
度的净利润分别调减 2.25 亿元、2.24 亿元和 2.24 亿元,调减比例分别为 93.32%、
82.09%和 72.18%。截至目前,你公司仍未按规定履行会计差错更正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我部关注到,你公司将医药电商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后,资产负债率由 2016
年末的 12.87%提升至 2017 年一季度末的 47.06%,得以满足创业板公开发行证券
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百分之四十五的发行条件。2017 年 10 月,你公司向
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行政许可申请,2018 年 4 月你公司不再并表
医药电商后撤回了相关申请。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
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2.4 条、第 11.3.4 条、第 11.3.8 条和第 11.11.9 条的规
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2.1.5
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发出监管函予以警示,请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
相关规定,谨慎、合理进行会计处理,不得滥用会计职业判断操纵财务数据,保
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对于会计差错必须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时进行更正和披露。”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加强了相关人员对《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学习和理解,并在
后续工作中严格执行。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其
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纪律处分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