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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玛信息: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景伟)2023-04-26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景伟)

    本人作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全面
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
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
会议资料,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
用。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公司 2022 年度召开了 3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未出席         出席次数
     刘景伟        3           0            0               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
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公司对于
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本年度,
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2 年 4 月 24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21 年度对外提供
担保、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2022 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24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 2022 年上半年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以上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履行职责,主持审计委员会日
常工作,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
告事项进行了审阅,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
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
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确保公司及时完成
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

    同时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开
展工作,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和主要职责,监督公司薪酬政策执
行情况,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有的作用。



       四、2022 年度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会时间及其他时间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对公
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建设、信息披露等进行现场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
于公司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及运营动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
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公司与股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以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联系,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建
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等进
行调查与了解,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
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
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
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
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持续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七、其他情况

    1、本年度未发生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内将继续勤勉尽职,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
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提供参考意见,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独立董事:刘景伟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