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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录百纳: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候选人的公告2013-07-10  

						证券代码:300291           证券简称:华录百纳          公告编号:2013-025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
于 2013 年 8 月 8 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
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二届
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的组成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自
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二届董事会
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二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天内(即 2013 年 7 月 20 日前)按本
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
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
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
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
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规的规定继续履
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
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本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
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
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
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已在五家(含五家)上市公司提任独立董事的人员;

    (6)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供下列
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13 年 7 月 20 日 17:00 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
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红玲、曹晓青

    联系电话:010-52281866

    联系传真:010-52281853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 165 号中国华录大厦 13 层

邮政编码:100041

特此公告。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
    附件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书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