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13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和当期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 险。公司《章程》对公司有关对外担保事项规定了相关审批程序,审批程序合法 有效。 独立董事:周 煊 独立董事:崔 军 独立董事:沈国权 二○一三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