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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录百纳: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2014-04-28  

						证券代码:300291          证券简称:华录百纳         公告编号:2014-040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媒体报道

    某媒体于 2014 年 4 月 27 日刊登报道《注册地址人间蒸发,华录百纳去哪儿
了》,部分网站进行了转载,文中主要提到了以下事项: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录集团部分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
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 3 号。记者在此进行实地探访时,并未发现注册的这
六家公司。文章认为,虚假的注册地址伴随而来的是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
执照的巨大风险。

    二、相关报道的澄清说明

    1、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
批复》精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的意见》的相关要求,按照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的原则,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建
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际需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贯彻国家工商总
局关于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文件的意见》文件中明确指
出,经区县政府或者园区管委会批准的集中办公区可以作为住所予以登记。

    公司及中国华录集团其他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集中办公区登记注册的子公司
为石景山区政府招商引资引进的重点企业。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
井路 3 号 3 号楼 5365 房间为石景山区政府为引进公司所提供的合法有效的公司
住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存在被撤销工商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等或有风险。

    2、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历年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中均如实披露了公司
住所,同时披露了公司办公地址和联系地址均为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 165 号中
国华录大厦 13 层, 就实际办公地址的信息披露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的官方网站也详细地披露了该办公地址。

    3、报道中所提及的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 3 号 3 号楼 535
房间、7108 房间以及 5212 房间分别为中国华录集团下属的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录北方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北京华录百纳文化经纪有限
公司的住所,均为石景山区政府为引进重点企业所提供的合法有效的公司住所。
上述公司的办公地址均为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 165 号中国华录大厦。

    三、必要提示

    1、公司欢迎各位媒体朋友对公司的各项业务进行监督,也欢迎媒体与公司
进行充分的沟通,以避免不实报道,误导投资者。

    2、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报刊,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网站和报刊刊
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