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录百纳: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蓝色火焰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2014-11-06  

						证券代码:300291           证券简称:华录百纳          公告编号:2014-076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蓝色火焰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5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广东
蓝色火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概述

    公司拟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
议,委托北京银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蓝色火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蓝色火焰”)提供委托贷款,用于补充蓝色火焰的流动资金。

    该委托贷款拟分次向蓝色火焰发放,每笔委托贷款的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
自发放之日起按季结息,最后一笔委托贷款的发放截止日期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具体的发放手续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委托贷款的累计发放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利率以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参照,上浮不超过
10%。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蓝色火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蓝色火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绿景纪元大厦 32 层 32A.32B.32E.32F
    法定代表人:胡刚

    注册资本:9,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
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不含限制项目);信息咨
询、市场营销策划、文化活动策划、展览展示策划(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
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广播剧、电视剧、动画片(制作须另
申报),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专题、专栏(不含时政新闻类),
综艺的制作、复制、发行。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2、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

    蓝色火焰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56,795.06 万元,净资
产为 33,378.4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1.23%;截止 201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
资产总额为 76,998.67 万元,净资产为 48,417.2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7.12%。

    三、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

    委托贷款的累计发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2、委托贷款用途

    该委托贷款将用于补充蓝色火焰的流动资金。

    3、委托贷款期限

    每笔委托贷款的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最后一笔委托贷款的发放截止日期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4、委托贷款利率

    该委托贷款利率将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参照,上浮
幅度不超过 10%,按季结息。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委托贷款的目的

    蓝色火焰系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完成 100% 股权收购后的全资子公司。蓝
色火焰正处在高速发展期,有较大资金缺口。本次委托贷款有利于满足蓝色火焰
业务高速发展的需要,提升并购重组的整合效益,巩固公司在长视频内容制作和
内容营销领域的领先地位,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的加快实施。

    2、风险及应对措施

    该委托贷款的主要风险来自蓝色火焰的经营风险。

    目前蓝色火焰的内容制作、品牌内容整合营销及媒介代理业务均在高速发
展,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和整合亦在快速推进,经营风险相对较小。

    3、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控制总体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又有利于子公
司把握行业发展的机会,从而获得较高的经济收益。

    该笔委托贷款的发放不够成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也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在本公告日之前,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尚未提供委托贷款或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蓝色火焰提供委托贷款事
项的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有助于保障蓝色火焰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委托贷款
的利率以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参照,上浮不超过 10%,定价合理,有利于
控制公司整体资金成本,并且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控制范围内。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蓝色火焰提供委托贷款。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