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1 证券简称:华录百纳 公告编号:2015-082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11 月 19 日,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 12 月 7 日下午 14:00,现场会议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 165 号中国华录大厦 6 层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6 日-2015 年 12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7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6 日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7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润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 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4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数为 448,955,5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3636%。其中:出席现 场 会 议 的股 东 、 股东 代 表 及股 东 代 理人 共 5 人, 代 表 有表 决 权 股份 数 为 261,251,7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71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38 人 ,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87,703,7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 26.4917%。 出席本次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以外的其他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 3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85,627,3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8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00,0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85,527,30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70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审议后,通过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48,855,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 股 东 的 表 决 情 况 为 同 意 85,527,30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83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8%。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华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博时基金 管理的相关投资产品账户回避表决。 2 本议案各议项均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269,884,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5,52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8%。 2.02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269,884,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5,52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8%。 2.03 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 269,884,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5,52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8%。 2.04 发行数量 3 表决结果:同意 269,884,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5,52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8%。 2.05 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269,884,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5,52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8%。 2.06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269,884,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5,52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8%。 2.07 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表决结果:同意 269,884,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 4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5,52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8%。 2.08 上市地 表决结果:同意 269,884,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5,52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8%。 2.09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269,884,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5,52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8%。 2.10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269,884,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 5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5,52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8%。 3、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 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华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博时基金 管理的相关投资产品账户回避表决,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69,884,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5,52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8%。 4、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48,855,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5,52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8%。 5、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48,855,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5,52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8%。 6、审议通过《关于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 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48,855,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5,52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8%。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7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48,855,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5,52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8%。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及与中国华录集 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华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69,884,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0%。 其中,同意 85,52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8%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及与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股东博时基金管理的相关投资产品账户回避表决。 8 表决结果:同意 448,855,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5,52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8%。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及与博时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股东博时基金管理的相关投资产品账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48,855,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5,52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8%。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 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48,855,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3%。 9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5,52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8%。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及与长城国融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华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69,884,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5,52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8%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48,855,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5,52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8%。 10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48,855,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5,52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8%。 15、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48,855,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5,52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谭正华律师和刘瑞奇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11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