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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录百纳: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及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2016-03-29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及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

                                  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
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录百纳”或“公司”)在创业板首次
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机构”)对公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
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 2016 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华录百纳 2016 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                                  与华录百纳关系

        华录出版传媒有限公司                   华录百纳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华录百纳实际控制人

    2、预计关联交易的基本内容

                                                                       2015 年实际
                                                       2016 年预计
关联交易类                                                                发生
              关联人               内容
    别                                                     金额           金额
                                                         (万元)       (万元)
             华录出版
与日常经营   传媒有限
                        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基于日常经
相关的产品   公司或中
                        营需要与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     不超过 1,000
采购或销售、 国华录集                                                        248.53
                        司或其下属公司发生产品采购         万元
租赁及服务   团有限公
                        及服务等交易
等交易。     司其他下
             属公司

    3、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

                                      1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
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后全部同意。公司独立董事认
为:“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对公司经营业
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
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
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
决,其它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对公司 2016 年度日
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规定进行,
以市场化为原则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协议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
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 2016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
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所需要,不会
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交易事项以市场化为原则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协议价格,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二、关于向实际控制人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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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向实际控制人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华录百纳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确保 2016 年度经营规划的顺利
推进以及核心项目的顺利实施,华录百纳及下属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中国华录集
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 100,000 万元。委托贷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
利率 110%。委托贷款拟分次向公司及下属公司发放,每笔委托贷款的使用期限
以合同约定为准。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委托贷款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相关审核程序

    华录百纳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实际控制人申请
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华录百纳及下属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中国华
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 100,000 万元。委托贷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
基准利率 110%。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委托贷款适当补充了公司经营所需资金,
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符合中小股东和公司及利益;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本次委托贷款的委托方,是由国务院国家资产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中央企
业,资金实力雄厚,具有承担本次业务的合法资格;委托贷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
期贷款基准利率 110%,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华录百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等资料。该委托贷款适当补充了
公司经营所需资金,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符合中小股东和公司及利益;中
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委托贷款的委托方,是由国务院国家资产管理委员
会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资金实力雄厚,具有承担本次业务的合法资格;委托贷
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110%,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3
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上述关联交
易事项的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
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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