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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录百纳: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6-15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
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作为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满足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内容和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
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以下独立
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是着眼于公司业务主次整
体发展布局而做出的谨慎决定,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为公司核心业务,
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变更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最
大化原则,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浦军、童盼、马传刚

          2017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