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华 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文件的要求,作为北京 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提前审阅和查验,本着认真、负责、独立 判断的态度,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审议公司增资入股北方华录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 于推动公司文化产业链的深度布局,交易价格将在标的资产完成资产评估及国有 资产评估备案后确定,将不低于经国有资产评估备案后的评估值,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浦军 独立董事:童盼 独立董事:马传刚 2017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