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录百纳: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8-06-19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
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关于聘任财
务负责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经核查,张静萍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3、张静萍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职业素质及个人品德与财务负责人相关
职责匹配。公司聘任其为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张静萍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浦军、童盼、马传刚
                                                        2018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