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录百纳: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8-01
证券代码:300291 证券简称:华录百纳 公告编号:2018-059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经 2018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已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
2、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公司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12,461,17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8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52000 元人民币;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8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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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8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8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8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8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10-56842366 传真电话:010-87483911
咨询联系人:李倩、梁姗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家楼 50 号 A7-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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