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录百纳: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05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
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作为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9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
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符
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
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
过 90,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符合相关条件的保本产
品。
独立董事: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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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童盼
独立董事:马传刚
2019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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