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录百纳: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6-22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华
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文件的要求,作为北京
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提前审阅和查验,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
断的态度,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1.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
案;
二、 关于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我们已提前审阅了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
事项的议案等资料,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2、本次发行调整后的方案、预案(修订稿)、分析报告(修订稿)及与控股
股股东签署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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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浦 军
独立董事:童 盼
独立董事:马传刚
2020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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