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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录百纳: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7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
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作为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未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一致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在业
内享有良好声誉,其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工作尽职尽责,独立、客观、
真实地进行了相应的审计工作。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费用与公司资产规模及市
场价格水平相匹配,同意公司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 2020
年度审计费用 150 万元,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

                                   1
本规范》(财会[2008]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
定》等相关要求,我们对《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并完善了相关的治理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
个方面和环节,且被有效执行。制度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可靠的公司财务报
告提供合理保证;能够降低公司在经营、财务、市场等方面的风险,且合理保障
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四、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公司字
[2006]38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就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累计对外担保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公司 2020 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 2020 年度累计和当期不存在对外担保(不含对全资子公司担保)的
情况。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及全资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担保已经履行法定审议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以下
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北京华
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

                                     2
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规定程序有计划地稳步推进;《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六、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或公司子公司 2020 年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经营需求及市场需求测算,
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
价格水平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2020 年已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七、关于公司 2021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或公司子公司 2021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对公司经营业绩
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
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
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其它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
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预计日常经营关联
交易事项。

    八、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绩效薪酬及 2021 年基薪事项的独立
意见

    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绩效薪酬及 2021 年基薪的制定情况进行
了认真审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绩效薪酬及 2021 年基薪依照《北京华录百纳影
视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制定,符合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薪
酬和绩效方案,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匹配,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
                                   3
表决,其它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九、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
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公司整体运营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较小并可以控制,
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
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宜,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可转
债及中低风险的中短期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债
券基金、可转债及中低风险的中短期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投资期限内累计发
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单笔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进行国债逆回购、
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可转债及中低风险的中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范围内投资国债逆回购、
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可转债及中低风险的中短期理财产品事项,并同意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90,000

                                   4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
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符
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
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
过 90,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符合相关条件的保本产
品。

       十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事项。

                                                      独立董事:浦    军

                                                      独立董事:童    盼

                                                      独立董事:马传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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