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华录百纳拟对《公司章程》中 的条款进行部分修订,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拟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91,899.6518 万元。 91,874.6518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1,899.6518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1,874.6518 2 万股,均为普通股。 万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