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华 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文件的要求,作为北京 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提前审阅和查验,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 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 工作要求。独立董事同意将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浦 军 独立董事:江 伟 独立董事:马传刚 2021 年 11 月 5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