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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录百纳:独立董事浦军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6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浦军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相关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努力,现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四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通过
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了董事会会议 15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9 次,股东大会会
议 3 次。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在会议召开之前获取所需要的资料和
信息,在审议每个议案时,通过客观谨慎思考,结合本人在公司财务、投资等方
面的研究和经验,做出判断,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致力于公司决策的科学性、
严谨性。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1 年 2 月 2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中,对修订公司与下属
公司之间借款方案事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以及以现金购买北京光云动漫文化有限公司
100%股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3 月 1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中,对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 年 3 月 18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中,对向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 年 4 月 26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中,对公司 2020 年度
审计费用事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对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事项、公司 2020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

                                   1
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20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 2021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绩效薪酬
及 2021 年基薪事项、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
应担保事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可转债
及中低风险的中短期理财产品事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 年 5 月 27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中,对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实施主体及用途、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 年 6 月 22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中,对公司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部分期权行权条件成就事项、注销公司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事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部分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以及回购注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1 年 7 月 29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中,对《北京华录
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
及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 年 9 月 22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中,对公司补选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1 年 10 月 19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中,对公司与参股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
见。
    10、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中,对公司收购
北京精彩时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1 年 11 月 8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中,对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1 年 12 月 6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中,对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1 年 12 月 27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中,就公司对参
                                   2
与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增资及重新签订《合伙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工作
    2021 年度,本人通过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定期交流、会谈等方式,
重点对公司的业务经营状况、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关注和核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报告期内,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
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认真
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对公司 2021 年度重大事项保持关注、提出
专业性建议、履行监督职能。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
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公司股东、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规范尤其是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
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
意识。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1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自身在业绩评价领域的研
究成果,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研究,监督公司薪酬及考核情况
的执行,提出合理化建议。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专业职责。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
                                   3
究,提出合理化建议。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角度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专业
职责。
    3、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公司组织结构情况
进行了解,参与公司战略事项的讨论和方案的制定。对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
发挥积极作用,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在任期间,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了解上市公司及证
券监管相关政策和规则。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最新发布的
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研究,并及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交流提示。同时,通过与
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增强了解,结合自身在公司理财、业绩评价与风险控
制方面的研究积累,为公司的科学治理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切实
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1 年度在任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2 年,本人将用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了解公司业务,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文化产业竞争需要,提供智力支
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浦军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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