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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亚德:公司章程修正案2018-11-29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公司拟对《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
况如下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股份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
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本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 要约方式;                     (二) 要约方式;
(三)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回
                                       购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集中竞价或者
                                       要约的方式进行回购。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条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      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
内转让或者注销。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 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
的股份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            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
                                       (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
                                       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
                                       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
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