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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亚德: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03-27  

						   证券代码:300296 证券简称:利亚德           公告编号:2019-01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19 年 3 月 16 日

以邮件送达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监事应到 3 人,实到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胜欢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
效。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
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报告期共召开监事会十二次,监事会成员列
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
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
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
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此议案需提请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平台。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等法律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后认为: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8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此议案需提请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平台。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此议案需提请 2018 年度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平台。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 审议通过《2018 年度审计报告》。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
台。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64,527,628.70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252,908.75 元,减去本年
度 对股 东分 配的 186,722,007.45 元, 加上 公司 2017 年结 转未 分配 利润 数
2,290,235,528.17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公司股东分配的 利 润
3,357,788,240.67 元,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1,883,218,910.4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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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 2019 年 3 月 26 日公
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2,523,012,799 股为基数(总股本
2,542,876,576 股,回购股份 19,863,777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0.80 元(含税)。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没有
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此议案需提请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 审议通过《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 审议通过《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现
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也适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
    (2)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
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预防风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健康稳定的运行。
    (3)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需不断深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之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3
板信息披露平台。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
作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工作勤勉、尽责,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此议案需提请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
本次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财务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使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更公允的反映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
司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政策的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加速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4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各项内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 80,000 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可转债存续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
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
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
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
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
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
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
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
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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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
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
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
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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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
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
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
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
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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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
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
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
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
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
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9
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
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
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
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
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
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
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
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
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10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
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
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
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配售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
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七)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在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召集债券
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11
      3、当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及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
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保证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6、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利亚德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
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书面提议;
      3、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
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 万元(含 8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LED 应用产业南方总部项目                    67,000.00           38,000.00
  2     LED 应用产业园项目                          11,600.00           11,600.00
  3     利亚德(西安)智能研发中心项目                9,197.85           6,6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3,800.00           23,800.00
                  合计                              111,597.85          80,000.00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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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评级事项
    资信评级机构将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一)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
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二)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
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需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13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
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B10205 号《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该《鉴证报告》具体内容与本公告同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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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
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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