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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亚德: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2019-03-27  

						 证券代码:300296          证券简称:利亚德          公告编号:2019-025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
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
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完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该完成时间仅
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
间为准);
    3、暂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
用、资金使用效益等)的影响;


                                      1
      4、假设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 80,000
 万元),且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
 门核准、发行认购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本次发行的转股价格为 8.60 元/股(实际转股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
 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为基础确定),该转股
 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
 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
 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假设公司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 2018 年相应财务数据的基础上分别下降 10%、持平和增长
 10%。上述利润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
 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
 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普通股外,假设不存在任何其他因素(包
 括利润分配、优先股强制转股等)引起公司普通股股本变动。
      8、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
 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如下:
一、假设 2019 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8 年下降 1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
                          本次发行前
                                               券并全部未转股       2019 年 11 月 30 日全部转股
普通股总股本(股)        2,542,876,576.00       2,542,876,576.00              2,635,899,831.0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1,264,527,628.70       1,138,074,865.83              1,138,074,865.83
股东的净利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1,202,068,493.54       1,081,861,644.19              1,081,861,644.19
股东的净利润(元)



                                             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984                 0.4476                         0.44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4737                 0.4254                         0.424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假设 2019 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8 年持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
                             本次发行前
                                                   券并全部未转股      2019 年 11 月 30 日全部转股
普通股总股本(股)           1,264,527,628.70       1,264,527,628.70               1,357,550,883.7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1,264,527,628.70       1,264,527,628.70               1,264,527,628.70
股东的净利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1,202,068,493.54       1,202,068,493.54               1,202,068,493.54
股东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984                 0.4973                         0.49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4737                 0.4727                         0.471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三、假设 2019 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8 年上升 1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
                             本次发行前
                                                   券并全部未转股      2019 年 11 月 30 日全部转股
普通股总股本(股)           2,542,876,576.00       2,542,876,576.00               2,635,899,831.0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1,264,527,628.70       1,390,980,391.57               1,390,980,391.57
股东的净利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1,202,068,493.54       1,322,275,342.89               1,322,275,342.89
股东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984                 0.5470                         0.54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4737                 0.5200                         0.51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注: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
 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测算。

      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
 公司对 2019 年度经营情况及发展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将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逐渐为公司带来经
济效益。本次发行后,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
本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和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
用。
       另外,本次发行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
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
而扩大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时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因此,公司本次发行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的人员、技术、
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经过多年发展,以 LED 产品为基础,公司主营业务已拓展到智能显示、夜游经
济、文旅新业态及 VR 体验等多个视听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的领域,已成为全球视
听科技产品及其应用平台的领军企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LED 应
用产业南方总部项目”、“LED 应用产业园项目”、“利亚德(西安)智能研发中心
项目”等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高度相关。公司多年以来致力于发展 LED 业务,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有较好基础。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自上市以来,各项业务实现快速发展,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公司未
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升公司经营业


                                       4
绩,公司将积极改进完善生产流程,提高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水平,提高生产效率,
并加强对采购、生产、库存、销售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管理与成本监控;加强对库存
的有效管理,加大销售回款催收力度,通过规模化效应增强对供应商的谈判优势,
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努力发掘和引进优秀人才,调动员
工积极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
    (二)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建成
后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份额、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并提高产品研发能力,有利
于促进公司盈利能力、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加快募投项目投资
进度,及时、高效完成募投项目建设,通过全方位推动措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建
成并实现预期效益。
    (三)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严格管理
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
款,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
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同时编制了《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推动对股
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5
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军先生作出以下承诺:
    “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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