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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亚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300296       证券简称:利亚德       公告编号:2019-036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分
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2017 年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
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会[2017] 14 号)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上市公司执行。
    (2)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15 号文件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相关内容
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相关内容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按照财政部修订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 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7〕14 号)相关规则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审批程序

    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12 号——会计政策变更》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
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新财务报表格式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不会对当
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公司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
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本公
司的具体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体现了稳健、谨慎性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相关
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
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要
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
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