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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亚德: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300296 证券简称:利亚德             公告编号:2019-032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 9: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以邮件方式发
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各位董事确认收到各项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 9 名,
实到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表决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军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
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19年第一季度
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财务报表格式相关内容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
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
执行。公司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按照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财会〔2017〕
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7〕14 号)相关
规则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
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体现了稳健、谨慎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