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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亚德: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2021-06-01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披露指引 4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员工持股计划”),现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披露指引 4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 4 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 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浮婵妮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参与
了议案的表决。以 0 票回避、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
本议案。因此,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