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利亚德: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04-15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
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监事会的成
员结构应当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    监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
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监事会及其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
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
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
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
面审核意见,根据规定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1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   监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报告监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
并予以披露。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应当就行使监事会职权向会议做出有关公司过
去一年的监督专项报告。



                             第三章    监事

    第七条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
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
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八条   公司监事为自然人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2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监事的,该选举无效。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
公司解除其职务。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九条   监事每届任期 3 年。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
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
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十一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十二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
建议。
    第十三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
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第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
议。
    第十六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监事会临时会议
应当在会议召开三日以前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
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
    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
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五章     监事会的表决和决议



                                      3
    第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的议事方式为:监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监
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监事享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
半数以上同意。
    第十八条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
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
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
弃权。

    第十九条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
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某种说明
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重要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
    第二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若本制度的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冲突,或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
准。
    第二十二条   本议事规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