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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春股份:关于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19-04-02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力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

   力雁”)

 提供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3,000万元人

   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概述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支持孙公司 ICT 等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富春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中富泰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孙公司福建

力雁提供合计不超过 3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该额度可共同滚动使用,自董
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

需求情况,选择授信机构或企业,确定担保方式与期限,签订担保合同或

保函等相关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等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

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力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31HA6P6A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缪福章

    5、注册资本:1680 万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8 年 3 月 5 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捷报里 8 号 1 层 112 室

    9、经营范围:机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市政公

       用工程、建筑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建筑机电安装

       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公路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

       程、公路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桥梁工

       程、隧道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环保工程、输变电工程、城市及道

       路照明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通信工程的工程施工;

       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材批发;承装(承修、承试)电

       力设施;工程设计;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土石方
       工程、电信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文化保护工

       程、电力工程、环境艺术设计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工程劳务分包。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中富泰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直接

       持有福建力雁 100%股权

    11、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福建力雁总资产 148.81 万元,净资产 49.95 万

元,负债总额 90.86 万元,2019 年 1-3 月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0.05

万元,净利润-0.05 万元,无或有事项。福建力雁 2018 年未开展业务,上述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 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的方式为信用担保,

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福建力雁实际业务需求确定。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发生对外担总额度为1.72

亿元, 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13.82%,无逾期对外

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充分利用机构和企

业授信,满足孙公司在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促进业务的发展;在担保

期内公司有能力对孙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对
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专项审计,使上述事项得到有效监控。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富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厦门中富泰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为公司孙公司福建力雁提

供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其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充分利用机构和企业授信政策,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本次提供担

保额度,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

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在担

保期内有能力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为公司孙公司提供上述担保额度。

    七、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