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监事会届次: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 会议通知时间:2019 年 4 月 8 日星期一
3、 会议通知方式:书面送达和电话通知
4、 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五
5、 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 89 号 C 区 25 号楼
六层会议室
6、 会议召开方式:通过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 出席会议监事情况: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分别为:欧信勇、王晓漪、孙金祥。
8、 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欧信勇先生
9、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为年度
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富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通过认真审议,发表了审核意见:
(1)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管
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所载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公司所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5,524.7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70%;利
润总额为 6,017.03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133.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5,799.40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133.86%。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 2018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已根据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特
点并结合公司业务具体情况,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所
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有效实施。
其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适应公司管理
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2018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
情况。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
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
至下一年。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分
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和当前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并有利于促进公司
长远发展,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范平等对置入资产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说明及补偿方案的议案》
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富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范平等对置入资产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
告》,成都摩奇卡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摩奇卡卡”)2016 年
度至 2018 年度累计承诺业绩为 24,100 万元,经审计的摩奇卡卡公司 2016
年至 2018 年度累计完成承诺业绩 16,685.27 万元(其中 2016 年度 6,507.02
万元,2017 年度 7,025.91 万元,2018 年度 3,152.34 万元),2016 年至 2018
年度累计未完成承诺业绩 7,414.73 万元。公司依据与各方签订的《富春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成都摩奇卡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之协
议》、《<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成都摩奇卡卡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股权之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拟定了业绩补偿方案,摩奇卡卡补偿
义务人应向公司支付 2018 年度各项补偿,其中现金补偿合计 169,207,675.92
元,股份补偿数量合计为 15,541,914 股,返还分红 637,617.11 元,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相关事宜。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摩奇卡卡的业绩情况经过专业机构的严格
测算和审计,数据准确、可靠,公司依据协议约定制定的业绩补偿方案合
理、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范平等对
置入资产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及补偿方案的议案》。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8、 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2018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362,982,762.66元。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
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计提2018年资产减值准备。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编制和审核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19-2021 年)>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综合分析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外
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
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制定了《未
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19-2021 年)》,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
的回报机制,从而在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
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更好地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
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职业准则,认真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
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一致
同意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议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
际情况确认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计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公司通过适度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良
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宜。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