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富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2019-04-20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先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及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先审查,发表如下事先

认可意见:

   经核查,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

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作

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

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将继续聘任福

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汤新华、苏小榕、林东云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