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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春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25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届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会议通知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 星期五
    3、会议通知方式:书面送达和电话通知
    4、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 星期五
    5、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 89 号 C 区 25 号楼六
层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通过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出席会议董事情况: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分
别为:缪品章、陈苹、缪福章、叶宇煌、汤新华、苏小榕、林东云。
    8、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缪品章
    9、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富春股份”)本次董事
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富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续聘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


                                  1
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2 年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累
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连带担保额度;下属公司上海骏梦、北京通畅、厦门
富春、福建欣辰、成都智城拟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
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连带担保额度。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2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含公司各级全资公司、控股公司)生产经营
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
请累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公司
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
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上
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为便于申请综合授信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缪品章先
生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授信机构。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
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1月10日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
号楼6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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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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