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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意电气: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2018-08-2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

                             地点的核查意见


    2018 年 8 月 23 日,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意电气”、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
机构”)作为云意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云意电气变更“电子
元器件精密接插件和散热组件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3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2.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55,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3,65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1,350.00 万元,已由

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1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

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746.0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0,604.0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28,752.9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2012〕54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 201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6,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云意精密电子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苏州云意驱动

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云意”),投资电子元器件精密接插件和散热组件

项目。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该项目已建设实施完毕,投产后实现了对内部关

联方的配套销售。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情况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元器件精密接插件和散热组件项目”的
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原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建设地点

 电子元器件精密接插件
                          苏州云意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
   和散热组件项目

    拟变更后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建设地点

 电子元器件精密接插件
                        江苏云睿汽车电器系统有限公司   徐州市铜山区富民路 3 号
   和散热组件项目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具体原因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由江苏云睿汽车电器系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苏云睿”)实施上述项目,主要基于以下考虑:首先,“电子元器
件精密接插件和散热组件项目”建设完成投产后主要实现了对内部关联方的配套
销售,其主要客户在徐州,由江苏云睿实施能够缩短与主要客户的距离,切实提
高客户需求响应度,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快捷的产品和服务;其次,江苏云
睿所在地理位置优越,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人员流动性较小,能减少企业
用工、物流运输等生产经营成本;最后,公司所在地与江苏云睿距离较近,便于
公司统一管理,同时也能够促进“大功率车用二极管扩建项目”的建设,实现资
源技术共享,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有利
于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电子元器件精密接插件和散热组件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项目性质未发生实质变更,符合募投项目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
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云意电气本次变更“电子元器件精密接插件和散热
组件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项目性质未发生实质变更,
符合募投项目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用途及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不会对募投
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云意电气变更“电子元器件精密接插件和散热组件
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电子元器件精密接插件和散热组件项
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电子元器件精密接插件和散热组件项目”实施主体
和地点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电子元器件精密接插件和散热组件项目”实施
主体和地点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声祥                     刘芳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